近年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推动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推行台账管理制度,在长效机制上求创新
为推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常态化开展,从2012年开始,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台账管理制度,通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刚化工作要求,突出抓好“编号制”建账、“挂号制”查账、“销号制”结账三个环节,实现对工作计划的精细化安排和工作流程的动态管理,推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编号制”建账,主要是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年度目标任务及领导班子和反腐倡廉建设指标分解表》为依据,建立《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台账管理表汇总》,将台账管理表中设置的57条评价要点、制定的188个分解指标以及形成的500项基本印证资料按照标题序号进行统一编号,做到各项基本要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资料准确、内容全面。
所谓“挂号制”,就是将台账管理表中的分解指标、评价要点、基本印证资料的完成、落实、报备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人名下,明确委厅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全责。
台账建立后,省纪委、省监察厅分管领导、机关考核办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依据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资料报备制度、督察制度、自查制度,对台账中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照台账中工作完成时限对评价要点完成、基本印证资料报备进行销号,对未完成任务实行挂账通报,责成处室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要求限期完成。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台账管理制度,使重点工作的地位更加突出,目标任务更加明确,责任分工更加具体,充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
推行落实监督机制,在工作方式上求创新
为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助推作用,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建立健全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会议制度、自查制度、联络沟通制度、资料报备制度和督查制度,为全面落实年初细化分解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指标和评价要点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每年的目标责任考核有“六个会”:年初动员会、半年推进会、年终汇报会、重点工作协调会、领导小组会和考核办公室会,这些会分时间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开展。比如重点工作协调会,它就是研究解决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很强。而领导小组会一般年初、年中和年底召开例会,决定考核工作重大事项。自查制度则包括每月一次的室处自查,每季度一次的分管领导自查,半年和年终进行的委厅机关自查。对一些重点或进展不够顺利的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相关室处单位负责人,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每年年终的时候,省纪委、省监察厅都要对照任务分解表梳理一年来的工作,通过多种措施,展示各室处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同时,机关考核办采取编发《简报》等形式,将各室处好的做法进行交流推广,更好地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助推和督导作用,为第二年的考核工作做准备。
推行反腐倡廉制度,在制度建设上求创新
在目标责任考核的推动下,省纪委、省监察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先后推出了14项行之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规制度,形成了具有时代气息和陕西特色的防治腐败“制度群”。2012年,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一手抓已有制度的完善提高,一手抓制度整体效能的深化提升,有效推进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较好地破解了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的难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推行以来,全省已有16万多名(次)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全省有300余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保证了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遏制了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平均降幅达到46.14%。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推行后,已有212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执行落实,畅通了信访渠道,使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改变了乡镇信访举报案件“有案无人办、人少办案难”的局面。
此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基层便民服务制度、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推出,有力遏制了腐败,促进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