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东安县颁布禁令,狠刹公款吃喝风。
禁令包括: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借会议、检查、评比、培训、考察等名义相互宴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到饭店宴请;严禁拖欠公务接待费用及假借公务接待名义报销其它费用;严禁超标准接待等。
该县规定,凡第一次违反禁令者,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反禁令者,通报批评,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违反三次者,有行政职务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般工作人员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单位一年内三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蒋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