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崭新的区划:2009年11月9日,继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片充满生机的热土:依托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新区拥有中国最大的人工港、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和最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2011年,全区生产总值达6206.9亿元,同比增长23.8%;财政总收入达1379.3亿元,同比增长37.1%;91个大项目建成投产。
人才来了、协议签了、巨额资金到位了……新区的发展前景不可小觑。上马项目多、建设工程多、资金流量大……新区在预防腐败上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
发展与风险同在,机遇和挑战并存。
新区人是清醒的。“制度是预防腐败的‘堤坝’和‘栏杆’。要通过筑牢堤坝,防止干部失足落水;通过搭起栏杆,防止干部违规越界。”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何立峰要求,新区不仅要成为科学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更要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排头兵。
新区人又是务实的。新区纪委书记霍庆生提出,新区防控廉政风险必须牢牢抓住“资金”这一关键词,发挥后发优势,注重从顶层设计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流转全过程的监管。
在滨海新区纪委的指导下,新区财政局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进财政资金从预算、拨付、使用到转化,全过程公开公正、高效运转,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确保项目、资金、干部安全。
预算:“三集中一监督”,把住资金预算龙头
名为“新区”,只有敢于创新,才能无愧于这一称号。
滨海新区不负众望,一些新变化让人眼前一亮:新区各部门不再单独设财务机构;全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局下属的财务中心集中支付、核算;财政和审计部门同步共享预算管理信息。
创新的动力来自于现实需求。
新区刚成立时,在机关财务管理上遇到不少难题,如不同单位的工资标准、人员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等的额度和划拨程序都不一样。
怎么办?新区迅速统一规范:四套班子及其组成部门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类支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标准后,由区财政局统一发放;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基金类支出,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统一划拨到有关经办机构。目前,新区已纳入工资统发的预算单位共有51家。
“人员经费集中划拨、公用经费集中核算、专项经费集中决策、审计部门全程监督”,滨海新区独创的“三集中一监督”预算管理模式,为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监管奠定了基础。
为避免个别单位违规报销、不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物品等,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滨海新区各部门不再单独设财务机构,而是由区财政局下属的财务中心负责各部门公用经费的资金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用途:值班室物品清洗;数额:3000元;单位领导签字:于忠义;部门领导签字:卢燕利;经手人:杨颖……”这是新区总工会6月19日的一张报销凭单。新区总工会没有会计,也没有出纳。杨颖,是该单位和区财政局之间的财务联系人,负责资金领拨手续的办理。
“公用经费集中核算,减少了人员编制和行政开支,有利于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也便于监督部门及时了解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区财政局局长姚来英说。
对专项支出,新区同样进行集中决策:由部门编制预算、财政综合平衡、区领导集体决策;100万元以下的专项支出由区财政局审核拨付,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由分管财政的区领导审批,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由主要区领导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不仅如此,新区财政局还通过局域网,在现行财务核算系统中为审计部门设立专用查询账户,实现了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实时查询、全程监控。
滨海新区审计局工作人员张伟伟向记者演示监督流程:在监控电脑上打开软件,找到一张新区各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清单。“我们主要盯住重点部门、资金、项目,看资金使用的合同、依据、标准是否真实合规,使用效益如何。”张伟伟介绍道,“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两年来,新区审计局共开展各类审计项目40多个,审计资金2000多亿元,从源头上节约财政资金1.3亿元。
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建立资金支付直通车
“我们滨海新区的市民出门,坐的都是环保公交车!”
整洁的街道、清新的空气,这让包括张大妈在内的新区市民引以为傲。
2010年,新区用政府资金采购了包括36辆油电混合动力车在内的120辆新公交车,这批车全部达到了欧Ⅳ尾气排放标准,属于清洁环保型公交车。
面对高达8091万元的采购预算,区财政局与区监察局、审计局、建设和交通局组成监督小组,对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
最终,该项目的中标金额被压到7015.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075.5万元。并且,资金使用未发生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保证项目圆满成功的法宝之一,就是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购车款按照合同规定,分笔直接支付至供应商账户,在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同时,大大提高了货款的支付速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法制监督处处长翟克娜说。
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新区政府在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时,资金全部放在区财政局开设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上,由区财政局国库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和资金的专款专用。
同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还有新区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的配套资金):区财政局和各管委会财政部门在拨付本级建设项目资金时,将工程建设前期费用等,直接拨付到建设单位的账户上;将工程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直接拨付到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专用账户。
滨海新区市容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
在该项制度下开展一个绿化项目,区财政局直接把钱打到施工队的账户上,市容环保局相关人员“不直接经手资金”。而在这之前,“工程款先打到我们局里的账户上,钱什么时候给、给不给,都由我们决定,很大程度上都要靠关系,非常容易出问题”。
当事人的感受,从另一方面佐证了滨海的经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滞留和沉淀大幅度减少,资金运行风险被降低,运行效率成倍提升。
使用:投资评审绩效评价,堵塞资金使用漏洞
2011年10月,滨海新区实施顺化道、振化路大修工程。对这一项目,新区第24次区长办公会提出,工程总投资必须要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
在工程招投标前,新区财政局就委托天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制了项目招标控制价,审定金额为2644.6万元。此后,在征询该中心意见的基础上,招标控制价被定为2247.9万元。最终的中标金额为2229.9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新区财政局又委托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一类费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下来,实际投资金额为2135.6万元。经过编制招标控制价和结算审核这两个环节,财政投资一下节约了509万元。
花钱精打细算、堵塞资金使用的漏洞,新区大力推广投资评审绩效评价制度,在严格招投标管理的同时,与天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五洲松德会计师事务所等多家企业签订投资评审合作协议,对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事前,进行预算评审,从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执行性三方面,按指标体系进行审核,挤出水分;事中,严控资金拨付进度,配合有关部门实行阶段验收,对未按期完工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暂缓资金拨付;事后,进行项目决算评审,严格审核工程增项,控制造价。
2011年,滨海新区共有81个建设项目实施了预算评审,送审总价7.9亿元,审定总价7.2亿元,核减总价约7000万元;40多个项目进行了决算评审,审减不合理资金5986万元,有效杜绝了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又对4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评审,送审金额共26040.1万元,审减5518.6万元,审减率达21.2%。
转化:延伸监管,与资金转化过程无缝对接
财政资金经投资和使用,转化为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为防止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在运行中出现使用权侵占所有权利益的情况,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滨海新区财政局和区国资委研究后决定,加强对区属20余家国有企业集团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管理。
2011年1月27日,为筹备首届滨海论坛而购置的25件总价值近10万元的资产全部被缴入公物仓。由此,滨海新区政府公物仓正式启用。
根据滨海新区2010年10月出台的《滨海新区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举办大型活动、组建临时机构等采购的物资、设备,必须全部纳入政府公物仓,统一进行管理、调配、处置和核算。
2011年3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安排,由国家土地督察局北京局对滨海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督察组一行20余人进驻新区现场办公,急需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7件。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一时间与区财政局取得联系,从公物仓借出了符合要求的10件设备。为期一个月的督察结束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立即将设备还回公物仓,仅这一次就节约财政资金5万余元。
作为延伸监管的一种方式,公物仓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提高了财政运行效率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链接@当事人说:靠创新工作机制筑“廉堤”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霍庆生
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面对着集中上马的项目多、集中建设的工程多、集中投入的资金多等现实。针对其中包含的廉政风险,新区发起了以创新工作机制为载体、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为重点的“筑堤行动”。
有效降低新区财政资源配置权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即是“筑堤行动”的重点项目之一。新区财政局从“管住钱”入手,结合工作实际,将“制度防腐”与创新财政工作机制“深度融合”,以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为依托,在全市率先推行“三集中、一监督”的预算资金管理模式。在该模式下,区行政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设财务机构,各单位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都通过科学预算、审核平衡及集体决策,由区财政局下属的财务中心统一支付;审计部门通过局域网与财政局同时共享预算管理信息,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过程进行实时查询、全程监控。这样,不仅规范了财政资金运行与管理的程序,而且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风险,压缩了可能发生腐败的空间。
为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廉洁、高效运行,新区财政局将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机制进行深度延伸,打造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链条,对资金从审批、拨付到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和新区本级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财政资金建设项目预算及决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专业评审;将行政事业单位因活动购置或接受捐赠获得的各类可集中调配的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实施综合管理与调配。这条完整的监督链条,减少了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滞留和沉淀,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在实现创新工作机制与预防腐败统一的同时,切实提高了政府对财政资金的协调能力与调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