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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实行工程建设“黑白榜”制度


发表时间:2012/09/2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近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企业“黑白榜”管理制度,制度实施以来,共有14家企业进入“白榜”,1家信誉不良企业进入“黑榜”。

该区出台《建设市场重大项目“黑白榜”管理办法》,将由财政性资金投资或财政担保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纳入“黑白榜”管理范围。

该《办法》规定,在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定且信誉良好的企业将进入“白榜”,反之则进入“黑榜”。该区定期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黑白榜”栏目进行公示。“黑白榜”的公示期为2年。

为确保制度有效运行,该区规定,给予“白榜”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并限制“黑榜”企业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对进入“黑榜”的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为期3年的任职限制,严格限制以此类人员为负责人的企业在该区工程建设市场承接项目。(叶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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