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要扣分一样,浙江省奉化市的领导干部失责、“慢跑”也要被扣分,而且2年计分周期内一旦扣满10分就会被亮“红牌”,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建议名单,由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两年多来,该市9名领导干部因工作推进不力、工作状态不佳或群众认可度较低被调整为非领导职务或降职、免职。
奉化市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拓展竞争性选拔领域,每年推出3至5个市管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干部选拔制度完善了,如何管理“平者”、“庸者”?2010年,该市试点推行领导干部退出机制。今年7月,奉化市又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将这一机制进行细化。
《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群众认可度及其他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量化扣分、累计计分。比如:在抗灾救灾、疫情防治、突发事件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的,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将扣10分;在廉洁自律方面,首次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列入细化标准,规定领导干部因知情不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扣10分。
同时,《暂行办法》中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因主观原因,造成中心工作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缓慢或进度严重滞后的,也列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相关领导干部将会被扣5至10分。
对在2年计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0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作出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待岗培训、降职、免职等处理;扣分未达到10分的领导干部将被列入“慢跑干部”名单,由市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本年度内不能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在试用期内被扣分的,不能按期转正。
《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市委管理的现职领导干部,调研员和中层干部管理也将参照《暂行办法》执行。(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卢春燕 张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