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警务公开,保证公安机关的一切执法、管理和服务都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今年年初,省公安厅党委将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并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系统地提出了4类28项阳光执法举措,全省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工作首次实现了系统化、规范化。 推进阳光办案,重点推动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自觉做到公开公正,包括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公安机关行政权力项目;建立刑事、行政、复议、赔偿、信访案件办理进度查询制度等。推进阳光执勤,重点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活动的规范性。推进阳光管理,重点优化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推进阳光服务,重点强化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辽宁日报 记者柏岩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