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时事关注 > 正文

汕尾:23名“保护伞”干部被立案


发表时间:2012/10/25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笔者昨日(20日)获悉,今年以来,汕尾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非法开采稀土矿“保护伞”案件4宗,端掉非法采矿点8个,23名党员干部因监管不力或充当“保护伞”被查处。4宗已查处案件包括: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毁占林地非法开采稀土“保护伞”案、陆丰市桥冲镇溪碧村毁坏林地非法开采稀土“保护伞”案、华侨管理区奎池村非法开采稀土“保护伞”案和陆河县水唇镇中和村非法开采稀土“保护伞”案。

其中,对于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毁占林地非法开采稀土“保护伞”一案,陆丰市纪委对负有责任的大安镇驻村的党委委员黄某某、分管林业工作的党委委员林某某、分管国土工作的党委委员李某某、协助镇长负责林业工作的办事员黄某某、国土所所长朱某某以及石寨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村委会主任黄某某等7人进行立案查处。(南方日报 记者/洪继宇 通讯员/汕纪检)

潼关县纪委  陕ICP备12011710号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中共潼关县纪委       邮编: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