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玉山县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中,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呈现“五个转变”。
一是权力由争权到形成合力转变。实行“四议两公”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明确了村两委及“四议”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解决了村“两委”有利的事情争着干,无利的事情推诿扯皮的现象,营造了健康、和谐的村“两委”关系,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决策由少数人定夺到集体民主转变。明确村务管理的主体是全体村民,重要村务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涉及村民整体利益的重大村务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四议”成员全程参与决策,参与决策人数由少变多,个别大事实施村民公决,最大程度地扩大群众民主基础,广泛集思广益,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是财务由暗箱操作到公开透明转变。农村财务的审批、支出、使用情况,由村委会主任一支笔签字生效变为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主任三方联合签字生效,并且一律在村监会全程监督下规范程序、严把细节、全程公开,避免了少数人暗箱操作,不仅给干部“一个清白”,也还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是治理由人治到法治转变。“四议两公开”的实施,使村民自治、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人民调解等一套易于操作的制度规范得到健全落实,使村务规范化管理的民主化程度明显提高,矛盾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使村级工作实现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五是监督由事后到事前事中转变。“四议两公开”的运行,进一步规范了监督程序,明确了细节, 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重大事务的决策议事由村代会和村监会参与,并受上级党委的审议监督,避免了决策失误,避免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处置不合理现象,减少了工作失误,化解了干群矛盾。(江西省玉山县纪委 陈朝明 胡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