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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推行农村廉勤监督机制


发表时间:2012/09/2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2010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立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在现有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村(社区)设立廉勤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聘请廉勤监督员为主体的廉勤监督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村党支部行使决策权、村委会行使执行权、村廉勤监委行使监督权“三权”分制的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新模式。

准确定位,做到“五明”。一是在机构性质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既是村民自治监督组织,又是乡镇(街道)纪委的延伸机构,是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二是在产生方式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主任和会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廉勤监督员由村(居)民民主推荐产生,由乡镇(街道)纪委聘用。三是在领导体制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以“双重管理”模式为主(即在村或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乡镇或街道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向村民或居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以“垂直管理”模式为辅(即在乡镇或街道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向村民或居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城乡结合部、“三资”数额大和矛盾集中的村(社区)实行“垂直管理”。四是在职能设置上,明确将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小组等分散的监督职能全部整合到廉勤监督委员会,赋予其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评判权和监督权,既监督村级组织,又监督村组干部;既监督廉洁履职情况,又监督工作作风和效能情况。五是在作用发挥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既发挥“村纪委”的作用,又发挥“村人大”的作用。

明确职责,做好“五人”。一是做政策法规的“解释人”。廉勤监督员负责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二是做干部廉勤的“评判人”。组织群众对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廉洁高效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及时全面整改,促进村组干部廉洁履职、勤政为民。三是做基层信访的“化解人”。征集、反映群众意见,督促村“两委”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解释,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做村民利益的“维护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三资”管理、资金发放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做到干部“管家”,群众“当家”。五是做干部的“贴心人”。通过对村“两委”及干部的监督,既确保其不犯或少犯错误,又及时澄清问题,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

明确目标,力争“五零”。一是监督网络“零盲点”。通过建立村廉勤监督委员会和组聘廉勤监督员制度,在监督网络上实现对村级组织、村组干部的全覆盖,在监督内容上实现廉与勤监督的全覆盖。二是民主监督“零距离”。通过民推民选、民主监督,使村民在参与中监督,监督中参与,实现对村级组织、村组干部、村组事务的“零距离”监督。三是合理诉求“零重访”。通过向上争取、向下协调,督促村“两委”及时将群众合理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四是群众信访“零举报”。通过廉勤监督,督促村组干部廉洁高效履职,实现群众对村组干部的“零反映”、“零举报”。五是基层干部“零案件”。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和不断完善制度,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实现农村基层干部无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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