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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莲花县村村配备纪检信访监督员


发表时间:2012/08/31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江西省莲花县制订下发《莲花县乡镇纪检监察信访监督联系点和村级纪检信访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和《莲花县乡镇信访监督联系点工作运行规则》等文件,在全县13个乡镇纪委设立纪检信访监督联系点,在所有行政村共聘请157名纪检信访监督员。

该县规定,乡镇纪委设立信访监督工作联系点,其成员由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信访监督员组成。纪委副书记担任联系点办公室主任,并负责联系点全面工作。各联系点按照要求,了解并掌握本地信访动态,及时向县纪委信访室提供苗头性、倾向性和热点、难点方面的信访信息,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依纪依法有序信访,协助县乡纪委解决相关信访问题。纪检信访监督员人选由各乡镇纪委在各行政村的老党员、老干部中挑选,并审核确定,报县纪委备案,每村聘请1人,由县纪委统一发放聘任证书。村纪检信访监督员主要对村级“三资”管理、重大工程和重要事项管理运作、村“两委”及其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廉洁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列席参加村“两委”召开 的研究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决策等会议,并协助乡镇纪委对乡镇干部特别是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监督,为群众正常信访反映做好代理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乡村违纪案件提供相关服务。

纪检信访监督员制度有效加强了对乡村干部的监督,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今年以来,该县纪检信访监督员已为县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6条,转立案4件,处分人员4人,参与处理各类信访问题27起,参加村“两委”召开的研究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决策等会议16人次,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活动70余次,深受群众欢迎。(江西省莲花县纪委宣教室 刘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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