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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廉勤监督机制


发表时间:2012/08/1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2010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立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在全市全面推行以村(社区)设立廉勤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聘请廉勤监督员为主体的廉勤监督机制。目前,全市2430个行政村、23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廉勤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廉勤监督委员会委员8016人,聘请廉勤监督员16918人。从两年多的实践来看,该项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果。2011年至2012年6月,在四川省连续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广元市均为全省第一;2011年,农村信访量比2010年下降38.2%。

准确定位,做到“五明”。一是在机构性质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监督组织,既是对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村民民主监督职能的整合,又是对乡(镇)纪委职能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载体。二是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向党员、村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廉勤监督员由党员、村民推荐产生。三是在监督客体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既监督村级组织,又监督村组干部;既监督村组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和工作作风,又监督村级组织效能建设情况。四是在权限设定上,廉勤监督委员会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评判权和监督权。五是在作用发挥上,明确廉勤监督委员会既要发挥“村纪委”的作用,又要发挥“村人大”的作用。

明确职责,做好“五人”。一是做政策法规的“解释人”。负责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二是做干部廉勤的“评判人”。组织群众对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督促有问题的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及时全面整改,促进村组干部廉洁履职、勤政为民。三是做基层信访的“化解人”。征集、反映群众意见,督促村“两委”对群众意见研究处理、及时反馈解释,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做村民利益的“维护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三资”管理、资金发放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做到干部“管家”,群众“当家”。五是做干部的“贴心人”。加强对村“两委”及其干部的监督,通过及时澄清问题,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

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五制”。一是实行选举产生制度。明确了候选人资格条件、选举和罢免程序、任职期限等。廉勤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在退休干部、教师、德高望重的老党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群众认可度、社会公信度高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村情的人员中产生,主任原则上由党员担任。二是规范工作规程。规范了监督内容、方式、流程等,做到监督内容固化、操作细化、程序线化、处理明确化。三是完善纪律约束机制。强调了工作原则、纪律要求,做到对“两委”决策参与不干预,监督到位不越位。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细化了考核内容、方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五是实行教育培训机制。明确了培训方式、内容、时间要求等。

明确目标,力争“五零”。一是监督网络“零盲点”,通过建立村廉勤监督委员会和组聘廉勤监督员制度,在监督网络上实现对村级组织、村组干部的全覆盖,在监督内容上实现廉与勤监督的全覆盖。二是民主监督“零距离”,通过民推民选、民主监督,使村民在参与中监督,监督中参与,实现对村级组织、村组干部、村组事务的“零距离”监督。三是合理诉求“零重访”,通过向上争取、向下协调,督促村“两委”及时将群众合理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四是群众信访“零举报”,通过廉勤监督,督促村组干部廉洁高效履职,实现群众对村组干部的“零反映”、“零举报”。五是基层干部“零案件”,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和不断完善制度,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实现农村基层干部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去年以来,廉勤监督委员会和廉勤监督员处理信访问题3896件,化解矛盾纠纷6780起,上报村组干部违纪线索536条,112名村组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廉勤监督委员会收集村民对村组务及村组干部的意见5.6万条,围绕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等,向村“两委”提出整改建议2.7万条,在落实整改意见中促进农村不断焕发新面貌。(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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