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把干部廉政教育与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任前“考廉”制度,以严格考核推动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以外在压力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解决了以往一些传统廉政教育方式存在的学习内容“空”、落实过程“虚”、考核措施“软”以及干部主动学习意识“弱”等问题,成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一项新举措。
“考廉”制度推行三年多来,陕西省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由“虚”转“实” 一把破解廉政教育难题的“金钥匙”
【解读一】 任前“考廉”的积极探索,把廉政学习要求与学习效果考核对接起来,以“考廉”促“学廉”,改变了以前存在的“要求提得响,效果不怎样”的状况,使廉政教育由“务虚”走向“务实”,是对传统教育方式的突破。
“围绕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工作实践急需的突出问题,推出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好制度,确保每解决一个问题,工作就前进一步,制度建设就提升一个层次。”这是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考廉”制度的推出,正是找到了一把破解党员干部廉政法规教育难题的“金钥匙”。以往廉政教育“软指标”多,“硬杠子”少,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忽视廉政法规制度学习,这也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所以,督促领导干部在任前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非常必要。
2009年,陕西在全省市、县干部管理工作中推行任前“考廉”制度;2010年9月,又将任前“考廉”对象扩大到省管副厅级领导干部。目前,考试对象除了包括省、市、县三级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副厅级以下(含副厅级)领导干部外,还包括了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拟提拔任用的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一些地方还将基层站所和村级党组织、村委会的负责人也纳入考试范围,实现了“考廉”对象的全覆盖。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30203人次参加了任前考试,其中省管干部308人次,县处级4876人次,科级及科级以下25019人次;共有212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由“考”到“用” 一份反腐倡廉党纪法规的“宣讲稿”
【解读二】 “管用有效”是衡量一项制度是否合格的底线标准。任前“考廉”以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必须具备、廉洁从政必须遵守的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以及担负职责必须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让干部感觉与实际工作贴得紧、用得上。
为了使每一份试卷都成为一份反腐倡廉党纪法规的“宣讲稿”,省纪委把考试重点确定为党纪、政纪主要条规和国家主要廉政法规,重点包括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和要求,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定,并邀请专家精心拟定考试试题,建立廉政法规考试题库,组织编印《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
“推行任前‘考廉’制度,目的不是把大家‘考倒’,而是督促大家‘学好’。”陕西省纪委常委高山说。
为此,省纪委坚持三个命题原则:以应懂的知识为重点,不出难题;以常用的知识为重点,不出怪题;以必备的知识为重点,不出偏题。省纪委在实践中及时更新题库,并增加了案例分析题,设定一定的情景让领导干部进行分析判断,使其在答题中强化认识、在思考中加深理解、在分析判断中明辨是非。
参加任前考廉的“考生”高岭深有体会:“‘考廉’出题,突出了常用、实用、管用的特点,贴得紧、用得上。掌握这些基本的、必备的廉政知识,对在工作中提高廉洁意识大有裨益。‘考廉’为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廉政法规教育课。”
由“外”及“内” 一台激发自我学习教育的“助推器”
【解读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考廉”制度的严肃实施,促使领导干部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扎实而不是敷衍地、深入而不是肤浅地学习廉政知识,实现了由“外在要求”向“内在追求”的转变。
动力源于压力,压力激发动力。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规定,考试一般在任职公示期内进行。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该省着力做到“四个确保”:实行试题网络化管理,确保试题管理的保密性;制定落实《任前廉政考试实施细则》,确保考试组织的规范性;采取集体评判、流水作业、专人统分、抽查复核的办法,确保阅卷评分的公正性;考试成绩张榜公布,确保考试成绩的透明性。
严格的考试程序,使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学习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学习风气很快好转。不少参加过廉政考试的领导干部认为,任前“考廉”使他们认识到,能否掌握廉政法规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尺。
“如果平时不认真学习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120分钟内要想答完试题并考到80分及格水平还是比较困难的。”西安市的“考生”马玲说。
由“软”变“硬” 一道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杠子”
【解读四】 任前“考廉”把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与职务升迁结合起来,不仅把“软要求”变成了“硬杠子”,更使领导干部认识到:廉洁的“考场”不在试卷上,而在干净干事的过程中,在老百姓的心目中。
任前“考廉”制度的最大亮点,就是把考试成绩合格与否作为一道“硬杠子”,与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使“考廉”成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商洛市首次“考廉”时,一名拟任正处级干部只考了67分,对他是否应该任用,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有些人认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况提升的职位也是非领导岗位,应该宽松一点。对此,商洛市委态度十分明确:“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连起码的廉政知识都不知晓,怎么管自己、带队伍?不提拔他也在情理之中。”
“考廉”变“软要求”为“硬杠子”的刚性约束使干部普遍认识到,学习廉政法规是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教育、提醒和关爱,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他们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一名参加考试的拟任副厅级干部讲,考试“过关”并不是目的,廉洁的“考场”不在试卷上,而在干净干事的过程中,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走上新的任职岗位,才真正是“考廉”的开始……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