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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石屏县“三员两代表” 制度公开评议党政一把手


发表时间:2012/07/0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云南省石屏县针对以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只在本单位进行,公开性不强、监督实效不明显的实际,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推行 “三员两代表” 制度,面对面公开评议党政一把手,积极探索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有效途径。主要做法:

一、创新监督方式,让权力更公开透明

每年由县纪委牵头,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配合,从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中推选部分人员组成“三员两代表”评议组,从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中遴选部分一把手作为对象进行面对面公开评议。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的述职述廉和公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党风室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严格评议程序,让评议工作更具严肃性和针对性

一是确定评议对象。根据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结合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由公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当年的评议对象,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后确定。二是自查和初审。各评议对象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政纪法规等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于公开评议前10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敷衍了事的予以否决,退还评议对象重新撰写上报,直至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述职述廉报告》在本单位宣传栏或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三是推选评议组成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根据评议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荐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各5名为评议组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评议组成员。四是公开评议。召开由各乡镇和各部委办局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公开评议大会,评议对象进行述职述廉报告,评议组成员进行现场提问、评议对象现场作答,然后由评议组结合评议对象的现场表现及平时调查了解的情况,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票决评议对象的廉政等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廉政等级、评议组建议进行整理汇总,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评议对象,评议对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者,给予相应处理。五是加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为确保评议工作有的放矢,评议组成员在详细调查了解各评议对象的履职履廉情况,走访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提问。(云南省纪委 邱旗 石渝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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