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江县在健全完善“三早”机制工作中,积极发挥信访监督功能,探索建立信访举报“三卡”预警措施。针对可能引发腐败的问题,或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违法行为,分别实行信访提醒、信访警示和信访告诫,落实黄、橙、红“三卡”预警制度。
一是信访问题早提醒。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但不便查证,组织认为有必要进行核实或提醒的对象,发《信访监督通知书》,告知其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事项,启动“黄卡”提醒。
二是信访问题早整改。对群众反映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或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政策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象,发《信访警示提醒书》,向其提出整改要求,终止错误行为,启动“橙卡”警示。
三是信访问题早告诫。对群众反映强烈,出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或其他党纪、政纪所禁止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或是信访警示后未整改到位的对象,发《信访警示告诫书》,责令限期纠正错误并报告情况,启动“红卡”纠错。
发放提醒卡或警示卡后,提醒、警示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书面说明或整改情况报县纪委信访室;发放纠错卡时,县纪委领导对纠错对象当面告诫,责令1个月内整改(确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到2个月)。提醒后仍有群众反映,经调查问题属实的,转警示;对整改不力、错误蔓延的警示、纠错对象,转纠错、组织处理或转立案。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提醒,或两次以上警示,或一次纠错的人员,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纠错对象在整改期满后半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单位实施纠错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今年以来,共发放“黄卡”18份、“橙卡”6份、“红卡”2份,反映科级信访量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四川省合江县纪委 梁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