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因位于黄河以北而得名内黄(魏称黄河以北为内,黄河以南为外)。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内黄县拥有多项国家级和省级殊荣——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基地县、中国名特优经济林红枣之乡、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先进县。
随着中央、省、市财政对农业和农村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每年有数亿元的强农惠农资金拨付到这里。如何管好用好大额资金,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公信力,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内黄县委、县政府提出:要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廉洁高效运行,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09年以来,内黄县纪委、监察局把推进强农惠农资金廉洁高效运行当做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紧紧围绕廉政教育、项目审批、资源交易、资金流转和案件查办“五个环节”,创新工作机制,为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保驾护航。
第一个环节:绷紧资金安全运行这根“弦”
内黄县采取一系列措施,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强农惠农资金运行的全过程,为促进强农惠农资金廉洁高效运行奠定思想基础。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该教育中心投资300万元,占地10余亩,设有学员宿舍、餐厅、万册图书室和多功能教室,一次可容纳150人进行集中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的成立,解决了内黄县开展农村廉政宣传无平台、教育无阵地的问题,使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利用该教育中心共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300余人次。
——开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网,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网共有工作动态、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八面廉风、公告通知等8个板块,开设了“我要举报”、“信访与反馈QQ”、“惠农资金实名查询”等栏目,实现了群众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该网站建成以来,已发布各类农村政策法规信息100余条,发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涉及800余个村,发布的惠农补贴资金信息涉及金额2.18亿元,惠及农民群众67万人。如今,该网站已成为全县群众了解党的农村政策和农村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窗口。
——建立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丰富廉政教育方式和内容。每季度拍一部廉政电教片。2010年以来,先后拍摄了《村里有了监督委员会》、《把家底晒在阳光下》等12部电教片。办好一本刊物——《内黄监察》。及时反映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新情况、新举措。每年编排一个反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文艺节目,并在全县乡镇和局委进行巡演。在电视台开办一个反腐倡廉专题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在全县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第二个环节:精简行政审批这身“膘”
为提高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内黄县在“瘦身”、“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着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
“瘦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该县成立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审批主体合法、项目合法、收费标准合法等原则,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并明确工作完成时限。截至目前,该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35项减少到233项,精简率为72.1%;单项行政审批平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7个工作日压缩到4.6个工作日,压缩率为40.3%。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的“五统一”标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39个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制目录,严禁审批部门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避免行政许可的随意性。
“提质”——开展涉企涉民科(室)评议。从2009年开始,该县紧紧围绕“行政提速、服务提质”这一主题,积极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对县直单位及其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进行评议。县纪委将全县各单位的重点涉企涉民科(室),按职能分为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类,对各科(室)的日常性工作、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勤政效能和廉洁从政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为确保评议的客观性、公正性,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和普通群众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进行现场评议、现场统计、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由电脑完成对评议结果的评定、计分、排序。评议结果当场在电子屏幕上公示,公证员现场监督公证,电视台全程摄像。3年来,通过评议,对三个类别分别排在前3名的27个科(室)进行了通报表扬;对三个类别分别排在后3名的27个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科(室)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通过科(室)评议,进一步解决了县直单位内部存在的“梗阻”现象,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服务质量。
“增效”——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业务电子监察和行政审批窗口现场视频监控两部分,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四大功能。实时监控功能,就是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视频查看,可对工作人员是否在岗、工作状态、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投诉事项办理时限进行监察。预警纠错功能,对各种违规行为,系统分别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通过网络自动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监察机关负责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整改和调查处理,对不予许可、不予受理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绩效评估功能,以系统设置的“行政许可绩效评估量化标准”为依据,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和分析;对不同部门或同一部门不同时段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和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信息服务功能,系统可以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行政审批、行政投诉办理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的成绩排名等情况;网站向公众提供行政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批事项和办理所需资料等信息,公布效能评估、投诉办理等情况,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该系统的开通,使行政审批事项的提前办结率明显提高,超期违规现象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自系统开通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受理5131件次,办结5116件次,办结率为99.7%,提前办结率为98.1%。
第三个环节:走好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这条“路”
内黄县积极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努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公共资源交易公正、公平、廉洁。
创新监管体制。内黄县政府撤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程招标办、县财政局的政府采购办,成立了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对各部门的招标采购活动实行统一管理。该服务中心作为招标采购和出售出让综合监管机构,隶属政府序列,是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服务中心由办公区和交易服务区组成,交易服务区设有服务大厅、信息发布区、3个开标室、2个评标室,配有大屏幕LED电子系统,装备了22个视频监控点、5个拾音点和8台监视器。完善的服务和监控设施,为招标采购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硬件保障。
明确监管范围。科学界定工程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2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建筑装饰项目和单项合同在2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规划修编等服务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范围,规定单批次采购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中,单批次采购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采购人不得以分散采购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明确出让出售范围,要求国有土地出让、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房屋出售、交通线路营运权和出租车经营权、加油站经营权等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出让出售,以及国有财产、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的出让出售,必须纳入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统一进场交易。全县所有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国有财产、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集体所有财产出让出售,必须统一进入该服务中心交易。对应进而未进该服务中心交易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后期手续,否则,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建立监管制度。建立“两金”制度,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按照比例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资格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按工程总造价的2%交纳,最高不超过80万元;资格保证金主要是保证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和意思表示真实。建立网络抽取专家制度,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抽取专家标准,由电脑从专家库自动抽取专家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他们。抽取记录打印采用专用保密纸,避免所抽取专家信息泄露。建立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由原来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处报名改为通过网络在服务中心报名,保证了报名信息不被泄漏,减少围标、串标的机会。
强化诚信建设。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在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的资格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履约合同,有效制约了中标人不诚信履约的情况。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串标投标、挂靠投标、故意扰乱投标采购市场秩序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行政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将其不良行为纪录列入该县招标采购市场“黑名单”,并规定五年内不得进入该县招标采购市场。制定《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建立《专家评委考核制度》,将考评结果记入评委专家个人档案。对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该服务中心网站进行通报,暂停其评标活动或取消专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保证评标专家评标的客观公正性。
第四个环节:把好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这扇“门”
为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滞留强农惠农资金现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09年,内黄县建立了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强农惠农资金全程监控、动态监管,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规范运行、及时到位。截至2012年5月底,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已覆盖全县所有涉农局委和全部乡镇,纳入系统接受监管的惠农项目已达854个,涉及资金15.46亿元。通过监管系统发现违反资金监管要求的各类问题165个,提出整改建议184条。
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分为内网和外网。系统内网是各涉农单位的办公平台,以县纪委农村党风室为管理终端,在全县55个涉农单位布控了点对点物理链接专用网络。系统外网是面向社会公众开设的信息互动平台,整合了所有涉农单位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制度建设、资金公示、投诉举报等内容。
该监管系统具备六种功能。
资金监管功能。监督项目是否及时备案,在涉农项目审批后,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系统新增项目备案,录入详细项目信息及预算安排,并将项目批复文件上传至文件管理库。监督项目是否招投标。项目进入监管系统后,将自动按照系统预设的检测参数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巡检,凡资金超过10万元的建设项目系统默认为必须进行招投标,否则,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提示且无法申请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涉农项目资金到达县财政局后,由县财政局及时录入资金信息。项目主管部门使用资金时,需要从监管系统中打印出《资金使用备案登记表》,县财政局见到备案表后的5个工作日内拨款。拨款单位在确认拨款后,要向监管平台上传能够证明已经拨款的有关手续。收款单位在收到资金后,要向监管平台上传能够证明收到资金的有关手续。监督资金是否安全高效使用。从项目批复到资金拨付给最终使用对象,系统采用自动调整参数运算方式将每个项目设定为新增、待办、在办、已结四种运行步骤,并按照资金拨付环节将项目分为一级拨付和多级拨付两种,监管人员可根据每一笔项目资金运行步骤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了对涉农资金随时随地有效监管,提高了资金监管效率。
公开公示功能。涉农资金分为两类:一类是财政投资的项目建设资金。对这类资金,通过资金监管内网把项目的建设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把资金在局委的内部封闭运行状态转变为监管下的公开运行。另一类是财政部门对农民群众的补贴补助资金。这类资金是由涉农单位直接拨付到农民手中。为了加强对这部分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通过涉农资金监管外网,将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类型、发放单位、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这些部门真正把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
隐患预警功能。监管系统在资金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敏感部位设置了风险监测点,对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内容操作或有群众投诉的,系统自动向项目主管人员和操作员发送手机报警短信,监管人员接到预警信息或群众投诉时,也可以通过发送督办通知书等形式,提醒业务部门领导进行自查,及时排查监管风险。对于业务部门违规操作的,监管人员需备份相关资料,同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决策支持功能。监管系统设有综合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提取数据,按照“时间、主管单位、项目类别、资金构成”等多种条件进行多角度自动统计、对比和分析。系统可自动生成项目分类构成柱状分析图、资金构成饼状图以及资金使用现状脉络图,及时掌握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拨款的方向和数额,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数据依据。
投诉举报功能。系统外网开通投诉举报窗口,公众通过此窗口可以直接进行网上举报,并可同时接受文本、图片等举证材料,实现了监管网络和公众的互动交流。2011年7月29日,内黄县二安乡某村一位村民上网查看2011年花生良种补贴发放情况,发现有的村干部享受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随即通过系统外网进行了举报。该县纪委农村党风室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查出了3名村干部虚报冒领良种补贴的违纪事实,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追缴违纪所得1350元,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过网络反馈给举报人,实现受理、查办、反馈三项功能联动互通。
责任追究功能。系统对监管人员发出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群众质询、网络投诉、督办通知等进行跟踪,对逾期不报告自查结果、不答复群众质询、不反馈调查结果,以及其他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系统将发出红灯或黄灯预警,提醒监管人员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的诫勉谈话、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的记录系统自动备份并保存。
监管平台的建立,使人为的监管流程转化为计算机程序,把人为的主观权限转化为程序模块,规范了涉农资金运行模式,有效解决了权力运行内部监督难、外部不公开问题。自采用该监管系统后,全县涉农资金违规违纪案件2010年比2009年下降了37.8%,2011年比2010年下降了65.2%。
第五个环节:出好查办涉农案件这张“牌”
内黄县在加强涉农资金有效监管的同时,还不断加大对这一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民利、惠及一方百姓。
着力加强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力量。内黄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基层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查办发生在农村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为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在各乡镇都成立了监察室,设立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乡镇财政每年要安排办案专项经费。此外,还成立了案件查办协作区,由协作区统一调配办案骨干,统一组织重点案件的查办,解决了因为乡镇范围小、人情关系复杂,乡镇纪委不想办案、不会办案、难以办案的问题。2011年,该县纪委、监察局共协调乡(镇、街道)纪委交叉查办案件82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5件,占到乡(镇、街道)纪委自办案件的74%。
开展农村涉财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内黄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农村涉财信访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明确重点,成立工作组,开展专项治理,使一些长期到省、市信访部门缠访、闹访的涉财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以涉财信访为龙头,统筹推进和案件有关的土地、低保、计划生育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切实做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案结事了、群众满意。通过专项治理,共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16个,给予党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留党察看1人。内黄县楚旺镇某村村民实名举报本村财务管理混乱、收支不入账等问题。经过立案调查,查实了该村“白条”入账和乱收费等违纪事实,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坚决查办强农惠农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该县纪委、监察局在“内黄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网”上开设了惠农补贴补助资金实名查询功能,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装了“一键通”惠民资金查询系统,向全县532个行政村免费发放2万余本《农民群众补贴补助资金公示手册》,通过多种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切身利益的知情权、监督权、举报权。对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都要成立专案组,逐件逐人调查清楚,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几年来,共纠正、查处套取、贪污、挪用农村低保资金、退耕还林款等问题4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5万余元。该县纪委、监察局还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了涉及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保障房建设等一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案件查办,既改善了内黄县涉农资金的使用和建设环境,又发现和完善了涉农资金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使制度建设和案件查办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更加有效地促进和保证了强农惠农资金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