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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建网络平台监控“三公”消费


发表时间:2012/05/1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1月7日18点46分,在某酒店公务接待消费267.35元;3月13日9点28分,单位公车在某地加油消费200元……”笔者近日登录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三公”消费监控网络平台,随机查询该县法制办1至3月的公务消费情况。轻点鼠标,该单位12笔共计7943.55元的公务消费情况很快在显示屏上显现出来,每一次消费的时间、地点、金额及经办人都有详细的记录。

据平台工作人员介绍,该县所有财政性拨款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团体的“三公”消费都已纳入该平台监控。预算单位公务消费总额如果超出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电子系统就会发出预警,及时给予提醒。目前,该平台已在抚州市各县区全面推广。

该市要求,各县区今年全部安装“三公”消费电子监控管理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三公”消费监控网络平台。任何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公务接待、公务用品购买、公务会议采购等“三公”消费行为,均可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在此之前,该市各县区已对财政预算单位过去3年的“三公”消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每个预算单位年度“三公”消费总额,并采集了各类基础数据。监控网络平台建成后,基础数据将和“三公”消费定点单位各类商品的种类、价格等一并输入监管系统,建立“三公”消费监管数据库。

据了解,为把“三公”消费监管落到实处,近年来,抚州市强化财政支出动态监督,要求公务消费全部使用公务卡刷卡支出,严禁赊账消费、现金支付。此外,该市要求各单位要设立“三公”消费明细表,定期在本单位公开;各县区要定期统计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网等载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市纪委、监察局还把“三公”消费监管,作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廉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公”消费严重超支、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汪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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