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3个月内,对本地区、本部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执行工资政策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严查机关事业单位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年内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要控制在编制定员和人事增人计划以内。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培训、退休等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培训学习、退休、病假及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等,要严格执行相关方面的工资管理规定。未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严禁在编(职)不在岗人员、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
同时,该省还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并进一步健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的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此次检查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信息管理系统,改进人事统计办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发布。(记者 杨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