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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水:廉政纪律明察暗访剑指“清明”


发表时间:2012/03/3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江西省吉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在清明节期间,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看住“车”。该县把清明节期间各乡镇、部门单位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作为此次督查的重点,主要查看需要用车的是否按要求填写《公车使用管理呈报表》,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批备案;是否动用公车参与祭祖扫墓、外出旅游或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查看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是否到指定地点封存。

盯住“行”。该县紧盯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期间的“行踪”,查看是否违反纪律规定参与祭祖扫墓活动,是否参与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祭祖、修谱、建庙等活动等。

管住“钱”。该县严控清明节期间经费开支,查看是否利用公款旅游或公共娱乐消费,是否在祭扫过程中以各种借口接受基层宴请或馈赠,是否在祭扫过程中铺张浪费、挥霍钱财等。

守住“岗”。该县严格清明期间的上班和值班纪律,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明确值班领导和人员,其手机是否24小时开机待命保持通讯畅通等;在清明节前后两天,查访各乡镇、部门单位干部的工作作风、上班纪律、精神状态等在岗情况。

防住“火”。查看清明节期间是否严格遵守护林防火工作纪律,有无因祭扫引发火灾等。

该县对违反清明期间“车”“行”“钱”“岗”“火”等方面规定的人和事,一律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并根据有关规定严厉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确保清明节“清明”。(江西省吉水县纪委 陈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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