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江西省宁都县对“双公示”制落实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并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经对落实不到位的16个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扣分处理,11个建筑公司被通报批评,10个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为有效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2011年,该县创新监督方式,在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即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在其施工阶段和竣工后进行施工监督和项目责任公示的制度),并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首先是加强了投标前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有效杜绝工程转包、分包行为。其次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制定《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四制一追究”,即现场工作时间核定制、指纹机考勤制、考勤扣分管理奖惩制、考勤情况活动牌公示制和对业主、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追究。三是加强竣工后监管。对项目竣工后进行联合验收和审计结算,严把竣工验收关,避免出现“事了人走”、监督“真空”的情况。在项目建设地设立永久标志牌(碑),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永久监督。(江西省宁都县纪委 黄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