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江西省龙南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胆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通过整合信访工作资源,创造性地开展了信访“智囊团”参与信访工作新做法,在指导信访案件查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龙南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信访“智囊团”成员参与信访接访35起,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调处化解信访问题45件(次)。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精选信访“智囊团”的组成人员。2011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在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制订了《信访“智囊团”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方案》,把参与信访工作的对象从律师延伸到人大、政协、计生、国土、审计、林业、人保、民政、拆迁办等职能部门,从这些部门中遴选出精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干部,以“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群众信赖”为选拔标准,集社会各方智慧建立人才库,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和查办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目前,“智囊团”已聘请各类人才20人,其中本科以上16人,具有高级职称7人。
二是规范信访“智囊团”的介入程序。首先,由县纪委信访室根据工作需要,书面提出参与信访工作的理由事项、人员名单、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等,报县纪委分管领导审批;其次,由县纪委分管领导与参与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协调,并经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同意;最后,由县纪委信访室组织实施。此外,对于需要扩大参与范围、延长参与时间的,按上述步骤重新审批。较好地体现了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避免了人员调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明确信访“智囊团”的参与方式。陪同下访式。即在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公开接访和下访时,从信访“智囊团”选派相关人员陪同,为领导接访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约见会谈式。对一些涉及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重点信访问题,主动约请当事人,在信访“智囊团”的参与下,提供咨询服务和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疑难会诊式。对涉法涉诉或政策界限模糊的疑难信访问题和集体性、敏感性的信访问题,组织“信访“智囊团”人员集体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四是加强信访“智囊团”的监督管理。县纪委信访室建立日常工作制度,负责与信访“智囊团”日常沟通协调,进行协商和决策,保障信访“智囊团”参与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退出制度。对因工作调整或年龄伤病等客观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规定的职责,及时予以清退,补充新鲜血液,保障团队活力。建立奖惩制度。对在解决复杂信访问题和参与信访案件调查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的信访“智囊团”有功人员,予以适当的经济奖励。对信访“智囊团”成员工作中违反工作制度和法律规定,向当事人或外界泄露信访信息或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本人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