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6月被国家确定为绩效管理工作试点省以来,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构建“五个三”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做到“三个明确”,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
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科学构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规范绩效考评程序和方法,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约束作用,提高党的凝聚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干部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推动各级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明确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科学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发展和民生;坚持科学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率;坚持突出重点,确保方法简便易行;坚持客观公正,鼓励多方参与;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绩效果。
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绩效管理观念,优化指标体系,规范程序方法,发挥考评结果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保障。
成立三个机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领导机构。2011年11月,吉林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确立工作机构。吉林省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纪委、监察厅设办公室(简称省绩效办),同时加挂省委、省政府绩效管理监察室牌子,主要负责全省绩效管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对全省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绩效管理工作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协调推进全省绩效管理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全省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设立监督检查机构。2011年12月,设立绩效管理监察室,为省纪委、监察厅内设机构,加挂省委、省政府绩效管理监察室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党政群机关绩效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配合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事项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地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省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制定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全省绩效管理工作。
抓住三个环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管理考评
科学设定考评指标体系。努力将绩效管理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考评,包括重点工作(业务)目标和共性目标两个方面。重点工作(业务)目标为省政府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共性目标为依法行政、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资金和部门经费管理。对地区的考评,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改善、行政效能、资源环境5项一级指标和14项二级指标、41项三级指标。对省直党群工作部门的考评,包括业务工作和机关建设两个方面。业务工作主要包括重点工作目标、职能工作目标和专项工作目标;机关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
完善考评程序和方式。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绩效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绩效管理指标设定、节点控制、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工作有章可循、严格规范。立足科学简便、务实管用,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综合认定等多种方式,探索运用现代评价方法,体现不同绩效管理目标的考评需要。将考评对象、指标、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价引入考评,扩大考评的参与面。
科学运用考评结果。为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考评真正调动积极性、激发干劲、提高管理水平,鼓励推动地区和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组建三个考评组,明确绩效管理工作定位
按照吉林省绩效办的部署要求,省公务员局、省发改委、省直机关工委三个考评组已于2012年1月5日组织开展2011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第一组,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由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实施。考评时间为2012年1月5日至2月底,考评范围为48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及部门管理机构,考评内容为各部门和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业务)目标和共性目标,以及其他反映部门整体绩效的相关内容。
第二组,市(州)政府、长白山开发区绩效考评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考评时间为1月上旬至3月,考评步骤包括各地自我评估、考评组考评、社会评价和实地考评,3月形成考评报告。目前正在规范考评依据,细化指标考评内容,近日将印发《考评实施方案》。
第三组,省直党群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由省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实施。考评时间为2012年1月9日至2月底,考评内容为30个省直党群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相关考评内容及赋分标准已制定完毕,近日将对考评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吉林特色绩效管理体系
2011年11月召开的吉林省绩效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突出绩效管理工作体系、考评程序和方式、科学运用考评结果等重点环节,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教育引导等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创新,努力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比较科学、规范、有效的绩效管理模式。(徐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