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江西省高安市在全市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整治为政不廉“私、奢、贪”三大问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整治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买卖产品,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二是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三是贪图享受、互相攀比、奢侈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假借学习、考察、培训的名义,搞公款旅游。四是不执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执法等 “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五是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搭车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牟取单位或个人利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六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健全,国有和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处置和使用不依章办事,购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该市公开举报电话,采取“四个灵活”的方式开展督查,即督查地点灵活交叉,督查人员灵活抽调,督查任务灵活布置,督查时间灵活掌握。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即:凡是公职人员,有职务的一律免职;能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一律扣除第13个月的工资;涉及人员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雷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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