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把资金、资产、资源管好了,农村腐败问题就少了,老百姓就会把心放肚子里了!”2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向笔者介绍说,“高陵县探索出‘确权先行、平台促进、管理跟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路子,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是个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好办法,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这是陕西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刚刚过去的2011年,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弘扬“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工作理念,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多措并举 拓展案源
2011年初,陕西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将办案重心下移,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发文同时,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成立了3个工作组,分赴关中、陕南、陕北,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一起对近三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共同摸排,确定了一批典型案源。
西安市纪委、监察局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收集相关案件线索;认真梳理《行风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的分析和筛选,主动获取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注重对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对曝光案件迅速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巡回下访制度,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季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充分利用乡镇集市或群众聚集场所开展下访活动,从中获取和发现线索。
宝鸡市陇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联系,联合摸排案件线索,并通过每季度的联席会议互通案源线索。同时,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合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商洛市山阳县法官镇纪委深挖细查,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救灾款物发放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获取了不少有价值的案源线索。在办案过程中,他们注重从一笔开支、一张白条等蛛丝马迹中挖掘新的案源线索。
突出重点 专项治理
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1年,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对西安市第十中学、西安高级中学等学校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共查处违规收费问题80多个,给予30多人党纪政纪处分,追缴清退违规收取的资金1500多万元,将涉嫌贪污200余万元的市第十中学校长周某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维护了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
在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中,全省同步开展“百日行动”。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有关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渭南、铜川、西安、宝鸡等地区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百日行动”中,全省查处公路“三乱”问题168起,处理172人。
在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方面,农业部门严肃查处了泾阳县高庄镇动物检疫员李某违规出具动物检疫票证、长武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疫员鱼某违规私自增加检查项目、旬邑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等案件。延安市等地围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督查,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和征地拆迁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坚决查处。
除了上述问题外,该省还对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包括治理“小金库”、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了一批涉及食品安全、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严查快处 取信于民
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过程中,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确定包案领导、部门和主办人,推行交叉办案、协作办案。对于重大案件和涉及部分重点部门的案件,实行下查一级,如县(区)教育、民政、交通、建设、卫生等部门“一把手”的违纪违法案件,由市级纪委直接立案查处,有效消除了办案阻力,确保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该省推行的办案协作区制度是一大亮点。汉中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迅速查处了略阳县黑河坝乡木渠村主任李某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等一大批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成效明显。据统计,2011年,汉中市乡镇纪委初核线索236件,占全市总数的46%;乡镇纪委立案166件,占全市总数的45.5%。
据统计,2011年,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518件,立案1049件,结案999件,给予1138人党纪政纪处分。
不但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还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日前,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