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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丰:“五个约束”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发表时间:2012/02/0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江西省永丰县以 “五个约束”为抓手,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强化组织约束。充公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考核工作,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

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任中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等规章制度,增加事前、事中的监督力度,切实把违纪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

三是加强重点约束。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行政执法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督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岗位和领导责任制,堵塞各种漏洞。同时,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届中、届末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约束、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坚持在节假日、婚丧嫁娶和职务变动等特殊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常敲警钟,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家庭约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为领导干部家属上廉政党课、向领导干部家属发出“争做廉内助、树立好家风”倡议书等活动,把廉政教育的触角延伸到领导干部家庭,充分发挥家庭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作用。

五是强化社会约束。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举报。安排专人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发现领导干部带有不良倾向性、苗头性的现象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江西省永丰县纪委 罗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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