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时事关注 > 正文

贵州玉屏:七个“不得”严防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利益冲突


发表时间:2012/02/1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贵州玉屏县为确保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行使,防止利益冲突,该县规定,卫生系统领导干部要做到七个“不得”:

一是领导干部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是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及基建项目承发包等市场经济活动;

三是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和审批等事项,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权上的影响干扰正常的医疗卫生监管、卫生执法等活动;

四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营利性活动,不得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医药企业或者中外合资医药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五是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兼任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卫生社会组织等单位兼职,或虽经批准兼职的,不得兼职取酬;

六是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七是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及时说明情况,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同时,该县还将执行情况列入对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贵州省玉屏县纪委 田信昌 龙为东)

潼关县纪委  陕ICP备12011710号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中共潼关县纪委       邮编: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