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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三个主动”促案件审理提速


发表时间:2011/12/1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江西省弋阳县纪委通过“三个主动”,形成大审理格局,在确保质量第一的前提下,促使案件审理提速。

一是主动下审。建立“双审制”,将全县17个乡镇(场、街道)划分为7个片区,七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包干“一审”,由挂钩联系纪工委的委局领导调度片区审理工作。通过开座谈会、工作检查等形式,了解基层查办案件及审理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对一帮助指导。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二审”,定期不定期主动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基层办案的时效意识,保证基层纪委及时结案。

二是主动前审。推行“轮办”制,对委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自办案件,审理室人员轮流主审,主动加强与办案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沟通协调,在做好立案前预审的基础上,提前介入案件进行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案件质量,确保自办案件及时审结。

三是主动跟审。实行“跟审”制,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全县各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在保证各执纪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及时跟踪审理,建立违纪违法案件台帐,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在重点案件的调查、移送和定性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做到执纪执法部门案件结案后及时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党政纪处理。(江西省弋阳县纪委 毛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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