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申管理纪律,强化责任落实。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陆续出台了《苍溪县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关于制止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将加强公车管理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公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公车档案。为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监督,县上成立公车治理办公室,对全县82个县级部门和14个乡镇的343辆公务用车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并按照车辆型号、费用支出、购车时间等情况建立公务车辆管理档案,对全县公务用车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对公务用车的专职驾驶员进行登记,明确每名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没有配备专职驾驶员的单位要求明确一名兼职驾驶员,不得随意将公务用车转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变更时须报县纪委、县监察局备案登记。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联动机制。为使公车管理各项制度得到执行,县纪委、县监察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肃查处公车私驾、私用等违规行为。由公安部门牵头,纪委监察局监督,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非警务单位、企业及个人使用、借用、套用警车号牌等违规行为开展限期清理整顿;结合交警部门酒后驾车专项检查,开展公务用车治理专项监察;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强对乱停乱放公务车辆的监督检查。实行违规用车出现违章驾驶行为一律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再处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强化暗访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明查暗访督查机制,从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公车管理暗访组,对全县公车的管理使用进行了明查暗访,强化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全县对公车管理使用开展明查暗访20余次,查处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公车乱停乱放案件3件,3名相关责任人被效能问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树立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四川省苍溪县纪委 侯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