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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采取“三抓”措施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发表时间:2011/11/0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年来,山东泰安市泰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出实招,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抓教育,提高廉政意识。要求全区各单位利用集中学习日、党员活动日时间,认真学习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件》、《准则》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廉洁自律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查找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廉洁自律法律法规,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六个着力、六个切实”要求等编印成册发放到全区每位党员干部手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

抓制度,建立防范体系。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届中和离任审计工作,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热线、聘请义务监督员、干部监督进社区等方式,扩大干部群众参与程度。健全惩处制度,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相结合,健全制度,严肃纪律,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抓机制,形成良好导向。树立德才兼备的干部工作导向,把干部党性、作风方面情况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法中,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单位年底综合考核,作为评优树先重要依据。通过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及时发现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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