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湖南省江永县近期出台《关于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若干规定》,在审批程序、经费管理、出席对象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构筑起“三严防线”。
严格审批制度。一是“硬性”规定有以营利为目、公款旅游性质、与收费挂钩,以及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等8种情形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对确需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求主办单位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同时,按“归口管理”的原则,事前将拟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规模、预算及资金来源等计划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意见抄送县纠风办备案。
严管活动经费。对经批准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求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要求严格执行全县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要求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清算好费用支出,主动接受同级或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审查、审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廉洁合规。
严控出席对象。明确“三个不得”,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第一,未经批准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四大家”领导,不得出席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禁止出现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行为;第二,未经批准的新闻媒体,不得对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第三,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湖南省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