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耒阳市设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今年9月份正式启用,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模式,及时、有序、高效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截至目前,该中心共接待上访群众176人次,其中集体上访5批64人次,办结信访事项47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一站式”接待。来访接待中心位于市政府对面,交通便捷。接访大厅有1000多平方米,设有2个登记分流窗口和5个接谈室。5个接谈室由信访量较大的30个单位(部门)派员入驻,接谈涉及征地征地拆迁、城建城管,劳动人事、企业改制,涉法涉诉,涉军涉矿、农业农村,综合类等五类信访事项。各单位(部门)信访特派员与来访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其反映的各类情况及各项诉求,代表本单位受理和办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此外,该中心还设有法律咨询窗口,由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一条龙”办理。来访接待中心认真按照登记分流、接谈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的程序处理信访问题。信访人来访,先到登记分流窗口做好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作人员将其分流到相应的接谈室内的入驻单位(部门)。由入驻单位信访特派员接谈信访人,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责任单位对已受理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和反馈给中心登记窗口。责任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机关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三是“一揽子”解决。建立决策有权威、指挥有力度、调处有效率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高规格的来访中心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信访局局长任中心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各单位(部门)信访特派员受中心和派驻单位双重领导,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处理信访问题,实行“三级会诊”制度:第一级,对属于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特派员负责直接调处,调处有困难的提请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策;第二级,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中心主任组织相关部门特派员联合“会诊”,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级,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由中心协调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责任主体进行甄别界定,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各类信访事件均能在中心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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