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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发表时间:2011/09/1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这些年我没少搬家,有时一年要搬4次。你看这桌子椅子,腿儿都是活的,就是为了搬家方便。现在好了,公租房合同一签就能住三年,儿子结婚也有地方住了。”近日,在天津市河北区,刚刚迁入天福桥里公租房的潘学斌兴奋地告诉记者。天津市正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在大建设中保证“住有所居”。

按照天津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该市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40万套,新增住房补贴7万户;政府将投入各类资金约230亿元,供应土地约1100公顷。截至6月底,天津已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2.21万套,完成全年责任目标的45%。到“十二五”末期,连同“十一五”期间已提供保障的家庭,该市将累计为83万户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约占届时当地城镇家庭的35%,使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保证做到“住有所居”,对安居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是关键。今年,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紧紧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重点,以民生问题为主线,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天津市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保障房项目现场,对照《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记录单》的内容,逐项督查并登记,重点查验开工项目(基础部位)施工许可证,督查项目施工进度,重点查验未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包括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批准文件等,重点查验往年结转今年竣工项目是否全部竣工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对棚户区拆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拆迁汇总台账和新增租房补贴发放汇总台账,促进开发企业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各项配套设施齐备到位、使用功能满足要求。

为了将保障性住房真正提供给有需要的人,使百姓有房住、安心住、住得起、住得好,天津市严格执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对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收入情况,及时在申请地或居住地以及区县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进行公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信息还要在市、区两级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保障房按照“一证一房”原则,从申请、购房到发放权属证明,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安置用途不改变;限价商品住房严禁委托代理销售,确保销售行为公开透明。制定实施《天津市住房保障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推动监管工作步入制度化、长效化轨道。通过管理信息系统逐月、逐季全面核查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启动退出程序。(黄宏开 记者 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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