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往往党政不分家,党委书记在风口浪尖上,被各种诱惑包围。”9月1日,在肥城市仪阳镇,镇党委书记张德奇说。
记者发现,在镇会议室墙上,挂着党委书记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其中风险点包括行政决策、干部任用、经济活动、个人自律四方面14条,如,违反程序任免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而相应的防控措施有15条。
“现在所有重大事项,有专门的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纪委牵头。”张德奇告诉记者,“这样既保护了我自己,也让干活的人放心。原先制作一个奖牌,价格七八十元,招投标后,降到十五元一个。”
不仅所有的乡镇两委成员要查找廉政风险表现形式,作为泰安市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市,今年起,肥城市的岗位风险防控率先从市直机关、乡镇向农村延伸:全市607个行政村(居)支部书记都要找出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制订出自我防控措施。
泰安把预防腐败重点放在每个岗位上。市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张勇认为:“有岗位就有职权,有职权就有廉政风险,很多人以为只有在领导岗位才有风险,其实每个岗位都有。有个单位的司机,一年内给一辆车换了8只轮胎,这不是廉政风险是什么?”
在经过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泰安市全面推开了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全市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以及直属部门、单位等,都要理清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根据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每项权力至少要排查出一到两个风险点,每个风险点要排查出一到两种表现形式。
截至目前,泰安市共在市县两级624个直属部门、单位建立起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共查找出风险点3.5万余个,制定防控措施8.6万余条。
市纪委副书记张步军告诉记者:“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开放式的、不断循环的动态机制,经过近三年来的探索,现已构建起以思想防范、风险排查、分级管控、“红、橙、黄”三色预警四项制度和强化推进督导为主要内容的‘4十1’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力求将廉政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
对于各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市里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将工作岗位分为A、B、C三个风险管理类别,由A、B到C风险依次降低。分级监管坚持“以岗位监控为点、以规范业务流程为线、以制度建设为面”的防控模式,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扎紧了廉政风险防控的“篱笆墙”。
泰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元榜说:“把廉政监督深入到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就能有效减少发生腐败的可能性。在泰安市,有两组数据‘一升一降’。2008年,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群众综合满意率,领导班子平均93.5%、领导干部平均95.6%;到2010年,领导班子平均98.58%,领导干部平均98.39%。从群众来信来访量看,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60件次,2009年1148件次,去年减少到921件次。”(记者 姜言明 通讯员 杨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