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该省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公费出国(境),全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次和经费实现大幅度下降。今年以来,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次同比减少25.3%,经费同比减少10.1%。
针对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和对外经济、文化、技术交流频繁的实际,广东省对因公出国(境)从严管理,坚持实行由省纪委、省外办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外专局等单位共同参加的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从把住源头、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查处案件等四个方面严控公费出国(境)。
实行出国(境)经费先审制度,把住出国(境)开支源头。该省制定实施了《省直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出国(境)申报全面实行经费先审,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省直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申报全部不予批准。严格禁止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单位或地方摊派资金出国(境),以及用公款报销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行为。去年,该省通过严格经费审批,纠正了19起经费来源不当申报公务出国(境)行为。
以健全制度为抓手,对因公出国(境)实行全程管理。该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广东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串联起对因公出国(境)行为的全过程管理链条。该省规定,各地各单位的全年出国(境)计划,必须在每年2月份前报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及实际成行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备案;团组派出单位在因公出国(境)报批时,必须书面说明邀请函的来源,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落实领导责任;团组派出单位在办理报批手续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出访行程安排表》;回国后必须如实填写《出国(境)团组情况登记表》,加盖团组派出单位公章,并附出国(境)考察报告等资料报任务审批部门查验;出国(境)团组返回后半个月内要对包括参团人员、出访任务、出访路线、出访费用等情况进行公示。
强化监督检查,把住出国审核每道关。广东省各地采取外事部门对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随机抽查、联席会议全面检查等方式,复审每一个环节,通过不断加大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刹住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歪风。
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在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方面保持高压态势。2009年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问题信访举报28件,涉及地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13人;立案查处4件,对1名正厅级干部和1名正县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对1名副厅级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5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记者 王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