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海,伙同该村村委会原委员和村党支部原书记等4名村官,在沙河机场扩建工程征地补偿中受贿。为泄私愤,张海还伙同2名村官雇用30多人及铲车,拆毁他人院墙及大门。近日,市一中院判处张海等5名村官有期徒刑7年至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检方指控称,2009年8月,张海、何永军、石国富,以及另两名村内女领导杨某和张某,在担任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村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负责协助昌平区政府管理该村征地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赵某(另案处理)在“沙河机场跑道延长线扩建工程”征地补偿中谋取利益。
补偿款下发后,赵某为了表示感谢,交给张海5万元。随后,张海分给其他人各1万元。张海等村干部还涉入暴力事件。检方指控,2009年6月的一天,张海为泄私愤,伙同石国富、何永军,雇用铲车和30余人,将杨某在承包土地内建造的围墙和大门拆毁。
法院认定,张海等5村官作为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法院认定,张海是主犯,其他4人是从犯。因非法拆除他人围墙和大门,张海等3村官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记者了解到,村委会原主任张海曾有2次前科。1984年他因犯奸淫幼女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3年囚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孙思娅)
点评:为何有前科的张海还能当上村委会主任?村委会组织法,对于村官的候选资格的法律条文约束较为宽泛,没有明确规定哪些人不能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或不能担任村委会成员职务,填补候选人资格具体认定上的法律空当实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