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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实施“五要”工程违纪违法案降32%


发表时间:2011/08/0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这是福建省华安县在农村开展“五要”工程的核心内容。前不久,县纪委向各村发出关于实施“五要”工程的调查问卷450份,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向村民公开。目前,该县91个村100%完成清产核资工作,100%建立资产资源明细台账,凡涉及“要知道”的事项,100%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开。

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须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重大村务推选村民代表参与。目前,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群众参与率达100%。

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包括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农民群众做主的事项。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该县各村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共200多项,100%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等形式,让村民表决做主。

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鼓励和引导村民对村里事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目前,“村民监督”已成为该县解决“三资”监管难题的有效形式。全县村集体会计代理委托中心共退回不合理票据980张,退回白条入账450张,减少不合理开支130多万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410个,增加集体收入560万元,节约支出290多万元;农村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审核经济合同760份,纠正不规范合同120份。

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将村级组织的工作成效交由村民评判。去年,该县反映农村基层问题的信访件同比下降26%,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比下降32%。(杨跃生 黄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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