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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四个100%”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发表时间:2011/08/0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江西省南康市提出了“四个100%”的工作要求,力争实现年内该系统在全市所有审批业务单位全面运行的工作目标。

审批单位100%联网。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依托于政务网运行,要求各审批业务单位切实做好政务网接入工作,确保相关业务科室能够通过政务网访问网上审批系统并办理业务。对于未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审批业务单位,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必须连接政务网;对于在市民服务中心设有窗口的单位,如有部分审批事项尚未进驻窗口办理,其相关业务科室也必须连接政务网;对于全部事项都已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授权到位的单位,可根据审批业务需要连接政务网。

审批人员100%到位。要求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调整充实派驻人员,成建制整体进驻的窗口单位以审批服务需要确定选派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联合进驻的综合窗口人员由综合窗口单位按月轮流派驻,必须选定窗口分管领导及窗口人员。各进驻窗口单位要对其工作窗口充分授权,应当任命一名中层以上干部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担任窗口首席代表,对窗口行政审批业务进行协调把关。

审批事项100%上线。精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之后,各部门(单位)对依法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一项不少地全部录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已经录入到系统的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系统,不得搞特殊化和“体外循环”。同时,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清理后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上线办理。

审批系统100%运行。对于已经录入系统的行政服务事项,必须全部使用新系统办理,属省条管单位在数据端口未实现对接之前,也需利用新的审批系统对当日发生事项进行二次录入,要求补录事项不低于实际办理事项的50%,并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逐年递增,直至全部使用新系统办理业务。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和“应进必进”原则,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除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外,其受理、审核、审批、缴费、办结、领证等流程应在市民服务中心内完成,做到办事不出“中心”。(朱武荣 赖雅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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