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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平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现“四化”


发表时间:2011/07/2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26日电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近年来,青海省平安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管理的新路子,采取资金管理网络化、资产管理制度化、资源管理台帐化、“三资”监管多元化等四项措施,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是资金管理网络化。在“村财乡管”财务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科技 制度”模式的农村财务网络化监管新路子,搭建县乡联网的“农村经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通过网络及时监控全县8个乡镇记账服务中心及111个行政村的财务账目,乡镇建立“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各村的资金和财务账目,县上建立“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负责监管各乡镇的“记账服务中心”。

二是资产管理制度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村集体“三资”情况调查工作,对全县111个行政村的村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村集体林业资源、荒山、荒滩,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对一些面积、数量有异议的资源及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和界定;对捐赠给村集体的物资进行清查,将捐赠物资纳入集体管理。

三是资源管理台帐化。在对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认的基础上,按照这些资源的具体位置逐一进行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截止2010年底,全县村集体组织共拥有林地55815.4亩、荒山荒坡246515.3亩、荒滩13435亩。对依法流转由村集体经营的土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签订由省农牧厅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有偿转让其使用权,并报乡镇农经部门及县国土局备案。对涉及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土地流转合同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四是“三资”监管多元化。对村级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状况,及时进行乡、村两级审查,坚持村干部“三年一轮审”制度。县经营管理站通过农村监管网络系统,随时查看各村的财务处理情况和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群众可随时在各乡镇记账服务中心查询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为村级财务公开提供了新平台。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每季度公开制,除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外,必要时将所需公开内容复印后分发到户,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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