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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建立村干部“绩效工资”制度


发表时间:2011/07/26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长武县认真落实“一定三有”要求,探索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以实绩定补贴,有效解决基层工作管理难、待遇保障难等问题,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该县把村干部工作实绩与补贴发放挂钩,推行村干部“岗位补贴 绩效补贴 升级晋档奖励补贴”制度,调整提高现任村干部补贴标准,即:岗位补贴按照正职月增80元、副职月增40元的标准落实;绩效补贴依照年度考核结果,根据乡镇村数多少,分别对于综合考核前三名或前二名的村,为定补干部落实每人每年300元的绩效补贴;升级晋档奖励补贴依照省市县年度验收结果,对于晋升一个档次的村定补干部每月享受10元的奖励补贴,对于晋升两个档次或晋升到一类的村定补干部每月享受20元的奖励补贴。目前,全县730名定补干部年人均补贴5160元,年增1882元,增长了57.5%。同时,对连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15年(含15年)以上,且属正常离任的的卸任干部,按15年-19年每月发放60元,20年以上每月发放80元的标准,落实了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目前,全县共有近230多名符合条件的离任干部享受了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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