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安仁县纪委着力完善信访举报“四个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该县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水平。
健全网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信访举报网络体系,把矛盾解决到基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重点抓好乡镇、村、组三级工作机构建设,在乡镇配齐配强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监察室主任,村级党组织明确纪检员,建立和完善村民小组党小组,明确村民小组长或一名党员负责纪检信访工作,以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工作职责等。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网上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湘纪办[2010]10号),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创新方法。
规范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四级信访举报网络工作制度,明确各级信访举报机构工作的范围、职责、工作方式和行为规范、责任、评价要求,促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保持上下渠道畅通,反映快速,情况清楚,处理及时。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四级联动机制,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案件共同研究、协调督办、共同处理;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信访问题,采取一对一解释、集中答复、分类处理的方式,切实做到答复到位、处理到位、服务到位。三是抓渠道疏通,建立健全快捷应急机制。及时通过信访举报窗口向信访举报人公开信访举报处理进度和结果,增强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公开信访电话、电子信箱,畅通各种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来信来访。
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内部责任体系。包括内部组织责任和业务内信访举报问题处理责任两个方面。主要体现四级网络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责任。各级纪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举报件。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事关重大信访问题;审定信访工作部门提出的重大信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把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到位。二是外部责任体系。包括职能部门责任和业务外信访问题处理责任两个方面。主要体现纪检监察组织以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交办、督办信访问题的责任和业务外信访问题处理的责任。严格落实《郴州市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安仁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倒究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明确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便于群众监督,促使相关工作人员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能得到正确、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考评体系。县纪委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对基层纪委及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范围,认真落实目标、责任、考核“三位一体”的信访监督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对信访监督工作成绩突出,信访案件明显下降的单位,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落实信访监督规定不力,出现重大信访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直接影响年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通过信访举报“四个体系”的建设,明确了信访责任,规范了信访操作程序,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质量,使办事公开成为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信访渠道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工作透明度逐步提高,外部监督机制日益健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尤其是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逐步增强,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明显减少。
上半年来处理解决了一批重信重访问题,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一批集体访和集体访苗头问题,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已处结36件,处结率100%,其中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5%、59%、46%。(张兴武 张华剑 段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