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转变干部作风、改进服务和提高效能,江西省丰城市纪委在全市乡镇、机关部门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公示制度,通过绩效承诺、绩效公示、绩效考评和绩效奖惩四个环节,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我加压、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
一是绩效承诺。在各单位部门公开栏上公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的形式,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完成落实情况一一公布,并认真制定出本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细化成每一季度的推进目标,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公开承诺,使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年的工作内容心中有数。
二是绩效公示。将每季度工作业绩按“条目式”进行公示,对没有按承诺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在绩效公示栏上注明原因,并再次作出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由市纪委派员定期对乡镇、部门单位绩效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对公示结果的意见建议和反响评论,确保公示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是绩效考评。为打破年度考核“一纸定终身”的局限性,考评采取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各界代表参加民主测评会的形式,对领导班子每半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级的重要依据。
四是绩效奖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成立由市纪委和组织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备案,对表现出色的领导干部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和提拔任用的依据,对没有按绩效承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再次作出承诺后仍不能完成的,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调整交流等处理。(徐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