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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造假骗官”干部王亚丽一审获刑十四年


发表时间:2011/06/1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新华网石家庄6月9日电(记者朱峰)9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王亚丽等人职务侵占、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依法公开宣判。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亚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周东风犯职务侵占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肖和利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薛立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张志乔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

王亚丽曾任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2008年下半年,王亚丽因冒充亿万富翁女儿争夺财产被举报。经查,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党等基本情况虚假,并恶意向组织隐瞒虚假情况,还利用金钱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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