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江西省安远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查办信访举报案件的有效机制,准确快速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专门渠道受理。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类矛盾隐患,由信访室负责定期排查梳理案件线索,分类归档,建立工作台帐。对线索单一、易查易结或亟待查明的案件线索纳入直查快办范围,及时呈送领导审批。
二是统一归口审批。对适宜直查快办的案件线索设立“绿色审批通道”。信访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别送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分管和主要领导一般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毕,信访室于领导审批当日即转(交)办到位。
三是明确领导包案。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一名常委为包案领导,一名室主任为案件主办人,负责案件查办。具体做到“四定”、“五包”。“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五包”,即包调查处理、包问题解决、包思想转化、包结案回复、包停诉息访。
四是组建队伍办结。打破机关内部分工界限,并整合各执法部门办案力量,建立以纪检室为主体,信访、执法、纠风等各室以及公、检、法、司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的直查快办工作队伍,办案队伍相对固定,根据案件性质和案情需要,由包案领导和案件主办人从中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形成办案合力。
2010年至今,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8件次,已办结48件,信访举报件当年办结率为82.8%,信访举报件按期结案率为95.8%,优质结案率为89.6%;办理信访监督8件,督促办理信访举报22件,自办信访案件30件(其中信访直查快办12件),暂存2件;通过信访初查核实为案件检查提供线索28条,转立案13件,处理违纪人员14人,追缴违纪款58.8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江西省安远县纪委 赖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