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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福县坚持“四心”抓信访


发表时间:2011/06/1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年来,江西省安福县纪委坚持“四心”,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信访整体工作有“主心”。县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布署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举措。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谁接访谁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年初县纪委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其它工作一并检查考核。实行初信初访责任制,对由于工作失误或主观故意造成群众越级访、群体访等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有“合心”。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办案,对一些重要的信访案件,及时与上级纪委沟通和联系,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性,并加强与公安、审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去年,该县纪委信访初核64件,立案36件。

三是信访监督工作有“耐心”。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实施有效监督,督促整改,确保信访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今年来,该县纪委已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2个科级单位下发了《信访建议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四是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得“民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今年,该县纪委实施了《安福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试行办法》,通过公开受理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及举行信访听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举行信访咨询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促进了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 (江西省安福县纪委 刘妩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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