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大庆 黄 波)5月18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全省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全省检查考核的153个单位中,共评出优秀单位37个、合格单位110个、基本合格单位5个,不合格单位1个。
据介绍,该省将采取有效措施,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地方和部门工作评价、问责和查办案件等工作挂钩,促进成果应用,以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今年初,云南省采取集中检查考评的方式,组织了10个由省级领导带队的考评组,对16个市(州)、92个省直部门、29所高等院校、16家省属国有企业201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考评,并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列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在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的同时,增加了群众评议环节,并将群众评议分计入检查考核结果。此次检查考核共组织18360名干部群众对1168位考核对象进行了无记名民主测评。
据了解,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云南省将把责任制考核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参与考评工作的有效途径,让更多干部群众参与到责任制考核中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要求,要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特点规律、扩大民主推进公开的基本要求以及成果运用这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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