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周倜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指出,贵州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赵翔利用其曾担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的职务影响,安排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为其编写并印制个人自传书籍,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9.8万元印刷费从单位业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现实生活中的赵翔,大搞拉帮结派、腐化堕落,为涉黑团伙撑起保护伞,乃至“自传”都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为其编写、用侵占的公款印刷而成,而“自传”中的他,却被描绘成了励精图治、大公无私的模样,何其荒唐。
赵翔不是个例,梳理近年来相关案例,不乏在“著书立说”上动歪脑筋的领导干部。有的是为个人树碑立传,宣传政绩捞取政治资本,如江苏省射阳县委原书记徐超动用财政资金编辑《徐超文章选编》26卷,为自己营造声势。更有甚者,借出书、卖书之名敛财,搞“曲线受贿”,如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效先以出书为由“拉赞助”。
领导干部喜欢写作本是健康爱好,但爱好一旦“变味”,便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投其所好的“旁门左道”。对借出书之名行腐败之实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余写作出书无可厚非,关键要自重自爱,不要为了出书而出书,既劳民伤财,又贻笑大方。出书要走正道,严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出版、发行手续,切不可利用职权搞损公肥私之事,更不能将出书变成贪腐的花招。
靠出书敛财等行为虽然披着雅致的“外衣”,但掩盖不了其违规违纪的事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监督探头,加强对相关情况的掌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对借出书之名行腐败之实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惩不贷。(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