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安吉县纪委监委干部正在递铺镇康山村带领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学习《清廉正村八条要求》,督促村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殷兴华 摄
“我们通过对一条红色预警信息的进一步核查,最终查出9名村社干部在公益性岗位分配中的优亲厚友问题。”4月4日,浙江省安吉县监委委员高智恺在该县专项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题会上通报了相关案件查处情况。
今年初,安吉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监督过程中,通过“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发现并查实了该县灵峰街道大竹园村2名村社干部优亲厚友将公益性岗位违规分配给自己近亲属的问题,并循此线索又先后查处了同类优亲厚友违纪党员干部7人,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健全措施,保障公益性岗位严格按相关政策进行分配。
近年来,安吉县纪委监委坚持纠治并举,聚焦“国之大者”、心系群众关切,深入开展强监督、促执行,转作风、优环境等系列专项治理,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2022年9月,该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聚焦“国之大者”,铁纪守护绿水青山
“这里水清岸绿,是个休闲的好地方。”在安吉县递铺街道午庄河畔,每天傍晚都会聚集不少戏水的群众。
而在2020年以前,午庄河却是一条臭水沟,因为周边住宅区污水直排、工业区污水管网破损老化等原因,河流污染非常严重。但是,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多次,却一直没有解决,无奈之下,把投诉电话打到了县纪委监委。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安吉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安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组,对午庄河污染问题背后的问题展开调查。
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走访,专项监督组发现,午庄河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在于相关部门之间责任界定不清、彼此推诿扯皮,有关干部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安吉县纪委监委对7名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并责令递铺街道等3家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迅速启动对午庄河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个污染问题,7名干部被问责、3家单位作书面检查,这是安吉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政治监督落地见效的一个例证。近年来,安吉县纪委监委聚焦“国之大者”,对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深化拓展新时代乡村治理“余村经验”、白茶扶贫等重大事项落实推进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并分别建立了监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以销号式推进、闭环式管理的方式,推动监督内容精细化、监督措施多样化、监督成效最大化。
严查涉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多亏你们的专项监督,我第一次用自己的售粮卡卖出了小麦,光补贴收入就多了15000元。”前不久,正在田间劳作的天子湖镇种粮大户蔡四清见到前来监督回访的安吉县纪委监委干部徐军时,满脸笑意地迎了上来。而几个月前,蔡四清对专项监督组还是避之唯恐不及。
安吉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该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某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依法对涉案的某粮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徐某进行了留置。但是,当徐军和同事们向蔡四清等种粮户调查取证时,却吃了闭门羹。蔡四清等种粮户不仅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还联名向县纪委监委递交了求情信,请求对徐某从轻处理。
“明明是徐某侵害了种粮户的利益,为什么他们都不愿意站出来指证?”为了找到问题症结,那段时间,徐军和同事们几乎每天到蔡四清家“报到”,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终于打开了他的心门,明白了他的顾虑。原来,近年来蔡四清等种粮户的小麦不时出现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超标粮”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收储的,但是粮食收储公司却对“超标粮”一律不予收储,导致“超标粮”最终只能被退回。
“退回一车小麦,光运费就要损失1000多元!”蔡四清无奈地表示,为了减少损失,他们只好将小麦交给徐某处理。
而徐某所谓的“处理”,其实是将优质小麦与超标小麦混合,待达标后再卖给粮食收储公司。更让人气愤的是,为了将订单粮政策性价外补贴据为己有,徐某还将粮农售粮卡收归自己管理,仅2021年徐某就以52户种粮户名义交售小麦,违规获取种粮补贴57万元。
“我们一定要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有更多获得感!”针对案件查处暴露的粮户卖粮难、丰产不增收等问题,安吉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职能部门,赶在2022年小麦成熟开镰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超标粮”收购管理细则,落实“超标粮”单仓储存、定向处置管理制度,实施最低保护价收购,打消种粮户“卖不出粮”的担忧。
蔡四清等种粮户的顾虑被打消后,积极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安吉县纪委监委经过深挖细查,先后处置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17件,立案审查调查12件13人,追缴涉案款90余万元。
群众的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发力点。近年来,安吉县纪委监委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数十项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五年来,安吉县纪委监委累计立案9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7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0余份,推动解决了600余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黄伟昌300平方米,村级承担17100元;戴阿忠105.3平方米,村级承担6000元……”前不久,安吉县上墅乡刘家塘村“村务清”平台对白寺里自然村10户村民入户道路浇筑情况进行了公示,浇筑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一清二楚。这样的公示不仅让村民看得明白,更赢得了村民的掌声。
从原来的遮遮掩掩到现在的主动公示,这样的变化正是得益于安吉县纪委监委大力推进的清廉乡村建设。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村集体富了,村里的工程项目也多了,但也曾有一段时间,群众与村社干部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层信访量激增。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如何构建有效的基层治理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成了摆在安吉县纪委监委面前的一道难题。“我们从村级涉纪信访件入手,以问题为导向,将清廉乡村建设作为基层问题治理的破题之举。”安吉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创华介绍,通过对相关信访件及日常监督情况的分析汇总,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对问题集中的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资产资源处置、项目招投标管理等15个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350余个,推动完善相关制度60余项。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基层权力运行风险点,安吉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将基层权力运行的海量数据和监督工作连接起来,通过数据抓取、碰撞比对等方式精准识别违纪违法问题,有效实现了精准监督向基层拓展,规范权力向基层做实,督促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
与此同时,安吉县纪委监委紧扣村民们最关心的“人怎么管”“事怎么定”“钱怎么花”等问题开展调研。在扎实的调研基础上,安吉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清廉正村八条要求》,作为清廉乡村建设的总纲。该要求对村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既抓实了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规范了“小微权力”运行,也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营造了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自清廉乡村建设以来,安吉县检举控告件、重复信访件实现了四年四连降。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跑。清廉乡村建设破局后,安吉县纪委监委切实把握推进清廉建设的全局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乡村、机关、村社、学校、医院、国企、民企、银行等八大清廉单元齐头并进,以清廉单元建设带动清廉建设全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