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指导下,巫溪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涉农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核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柑橘种植基地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走访核实。 戈德明 摄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指导下,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督查,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效遏制“微腐败”提供保障。 王廷志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推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提高履职质量。”
重庆市纪委监委把开展案件指导工作作为贯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重要方式,设立案件指导室,不断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的联系指导,完善对下指导工作制度机制。2023年1月7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出台《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指导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案件指导工作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指导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基层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聚焦全周期管理,强化个案跟进突破
“移送的证据全部得到采信,被审查调查人也心服口服……”近日,在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召开的业务比拼会上,第六审查调查室同志认真总结了近期查处的一起案件的经验。实际上,此案的查处过程颇为曲折,由于被审查调查人反调查意识较强,且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前已有所准备,留置启动后的较长时间内,内审工作没有任何实质性突破。
对此,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应綦江区纪委监委的申请,派员介入案件,指导重新梳理初核情况,进一步对被审查调查人工作经历、社会交往、家庭资产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同时结合前期内审工作开展、被审查调查人性格特点等,“量身定做”了新的内审方案。不久,被审查调查人便交代了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我们通过对区县办理的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从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全周期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了嵌入式、过程式指导作用,进一步保障了案件质量。”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人说。
为了厘清案件指导室与其他内设机构的职责边界,早在谋划、筹建案件指导室之初,重庆市纪委监委就围绕规范履职用权、强化自我监督,探索制定了《重庆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并配套制定管辖规定、措施使用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形成监督执纪执法“1+X”制度体系。
此后,对照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重庆市纪委监委不断对“1+X”制度体系进行“精装修”。2022年12月8日,《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修订印发,与此同时,在清理整合《重庆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指导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指导工作 整体提升案件质量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案件指导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案件指导室的职能分工,即负责对区县纪委监委留置措施审批以及办理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导,防止职能不清、交叉重复、推诿扯皮。
“此前涉及案件指导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分散,《案件指导工作办法》将相关制度进行整合,更好体现法规制度的系统性、集成性,更方便实践运用。”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人说。
根据《案件指导工作办法》,案件指导室应当加强个案指导,对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过程中的偏差,及时指出并督促其纠正;对较长时间无实质性进展的案件,要综合运用参办、领办、提办等方式,帮助攻坚克难。与此同时,还要坚持全要素指导,落实纪法双施双守要求,在指导查处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对涉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违纪问题查处的指导力度,建立并完善纪法整体研判、贯通衔接、一体推进的指导工作模式。
为落实《案件指导工作办法》,案件指导室结合实践,细化了多项具体措施:比如,建立专人审核、两级会商、集体研究、分类处置的留置措施审批程序机制,坚持“五审五看”,推动留置措施使用规范化;建立留置案件周报制度、重要事项实时报告制度、总结分析制度,强化个案过程指导,明确涉及重要党员干部、行业性领域性腐败问题的以及办案过程中推进不顺的案件,须进一步倾斜指导力量等。
今年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已批准全市各区县启动留置案件70余件,案件指导室予以全过程指导,相关案件均在有序推进中。
统筹类案指导,推进行业性领域性腐败问题专项查处
除了对个案开展全过程指导,推动个案向类案延伸拓展也是案件指导室的重要职能。《案件指导工作办法》明确,案件指导室应当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查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案件的指导,积极发现、总结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共性,统筹指导、组织开展行业性、领域性腐败问题专项查处。
去年,南岸区通过查办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峡口镇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深挖出多名公职人员利用查禁渣土违规运输及弃置的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先后查处5件8人,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以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土地部负责人龚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为主线,发现多名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并为当地违规弃渣人员提供保护问题,先后查处5名公职人员、13名行贿人……将这些案件联系起来,发现了渣土处置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全市各区县正多点作战、由点及面深挖该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背后统筹指导的正是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
“我们审核区县留置案件时,发现了这些案件存在的共性特征,察觉到渣土处置行业可能存在的腐败共性问题。”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深入研判,该室强化了统筹力度,指导各区县加大对相关问题线索的初核,有针对性予以查处。截至目前,该领域已依法留置17人。“从目前查处的情况来看,渣土处置行业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且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社会危害大,我们还在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今年初,重庆市纪委监委明确“1+11”重点工作任务,以抓纲带目、重点带全局的方式,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便是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将统筹组织相关案件查处,重点对3至5个领域、行业深挖细查,推进标本兼治。
在指导推进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查处的过程中,案件指导室还承担了对跨地区、跨部门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案件指导工作办法》规定,案件指导室应当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审查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涉及多个区县、不同部门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协调不畅、配合不力等问题的案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室组地”协同配合,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顺畅推进,形成合力。去年,针对某领域政府采购中存在的明招暗定、收受回扣等潜规则问题,案件指导室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对问题线索全面起底过筛,统筹指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9个区县纪委监委,多线齐头并进,查处20人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系统开展该领域腐败风险专项排查整治。
加强案后评估分析,聚焦共性问题贯通施治
查办案件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
在重庆市纪委监委领导下,案件指导室协同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同发力,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近日,案件指导室正着手形成相关意见建议,推动主责部门加强对渣土处置行业的监管。
“我们在查办案件时,既注重对案发规律的分析、总结,及时向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部门反馈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又注重发现体制机制积弊,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人说。
近年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对查办的系列案件进行评估分析形成建议通报,已逐渐发挥治本作用——
注重办案与推动加强监督监管相结合。针对多个区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公立学校后勤管理环节腐败案件,向市委教育工委通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监督。对此,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市委教育工委切实强化责任,抓好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压实后勤管理领导干部责任,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健全考评激励机制,举一反三制定多张风险提示清单,推进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加强。
注重办案与促改促治相结合。对查处的质量检测领域系列腐败案件,深挖监管漏洞、制度根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主责部门聚焦质量检测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全链条倒查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制度20余项,强化制度执行。针对某领域政府采购中存在的明招暗定、收受回扣等潜规则问题,推动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下发情况通报,督促举一反三深入整改。目前,已推动该系统对所有采购项目逐一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内控制度漏洞、廉政风险隐患等6类14个方面问题,从权责划分、采购流程、日常管理、监督问责方面,制定加强内控管理的指导意见……
《案件指导工作办法》规定,案件指导室应当会同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区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挖制度和机制上的薄弱环节,把审查调查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结合此前重庆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的通知》,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的路径进一步清晰。
“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动形成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的完整闭环,力争取得反腐败与规范行业发展的双重效果。”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指导室注重总结深挖问题根源,强化开案即改、除险清患理念,推动边办案、边剖析、边整改;而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上,注重监督贯通、“室组地”联动,案件指导室将协同相关监督检查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督促整改治理作为日常监督的抓手,以监督合力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