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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把手约谈提醒成常态


发表时间:2016/06/13 08:34:55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从个人看,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认识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从全市范围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上作出的自我批评。述职评议会就像一次“大考”,虽然眼下距上次评议会已过去近半年,但回想起当时的情形,郑俊康仍记忆犹新。

像这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广西已是“经常性动作”。

广西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路径,紧紧攥住各级一把手这个要害,自治区党委书记带头践行“四种形态”,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委、纪委“同频共振”,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广西区党委清醒地认识到,“四种形态”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的路径和方法,无论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均需党委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更要挂帅出征。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率先垂范,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约谈不同党员领导干部。就县委书记中存在的违反纪律种种表现,2015年4月,自治区党委、纪委约谈了333名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部分市委书记和14位纪委书记、自治区相关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要求县委书记“心怀戒惧、敬畏法纪,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牢记使命、尽责有为”;就市委书记在履行主体责任时存在的薄弱环节,2015年底,自治区党委书记召开述职评议会,现场点评14位设区市委书记履职情况;2016年2月,就巡视时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专门约谈了32家自治区管理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纪委书记,就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据统计,2015年仅自治区本级就约谈函询了761人,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029人。

各市参照自治区党委的做法,对县、乡党委和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约谈活动。玉林市探索推行了“双重约谈”机制,由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共同约谈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党组负责人。梧州市制定约谈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规范约谈程序,根据问题内容的不同,采取常规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等方式,由市委书记等市领导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乡镇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8次集体约谈,共742人次。(本报记者 赵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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