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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用好问责“撒手锏”146人履责不力被问责


发表时间:2016/06/24 14:22:3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本报讯 “我对这一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番“红脸出汗”过后,福建省清流县财政局原局长兰根旺表示,将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依纪依规办事,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6月22日,三明市纪委“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中“一案双查库”页面显示这样一则信息:兰根旺没有严格监管出借资金,没有认真审核抵押资产,缺乏综合性安全举措,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导致存在廉政风险,受到诫勉谈话并进行组织调整。

这是三明市释放失责必问责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个例子。该市坚持问题导向,以纪律为尺子,直击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对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存在轻微问题的及时“红脸出汗”,对存在违纪问题的及时棒喝一声,从而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前不久,三明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通报了问责决定:沙县法院2013年违规发放过节费,院长陈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崔建平、纪检组组长林喜受到诫勉谈话。

在开展常态化问责的同时,该市紧盯“关键少数”、重要节点和关键部门,通过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签字背书倒查等方式,向相关单位移交327个问题线索,交办12份“问题清单”,下发52份“整改清单”,涉及“四风”问题纠治不力、吃“空饷”、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以此督促相关负责人落实好“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去年,该市有80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有66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同比增加53.49%,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叶水江 林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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