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限权力空间,为“一把手”行权套上“紧箍咒”。构建“制度防线”,出台了《定南县镇、县直部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实施意见》、《定南县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办法(试行)》等制度。对县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决策、备案审查进行界定,要求全县各部门每月向县委上报审批“重大事项”,每季度向纪委、组织部填报《重大事项执行情况报告表》,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明确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中,班子成员必须2/3到会,实行“票决制”,并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列为“铁规”,强调“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事”具体工作。
二是造规范流程,让“一把手”与权力不再“零距离”。出台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的规定》,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财权和人事权工作机制,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在财权规范上,有效报帐凭证原则上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复核人签字,送交分管财务的副职审批。单项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开支要严格遵循“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经班子会讨论后方可开支。县会计核算中心要严把报帐关,除分管财务的副职经手开支的发票外,凡正职签批的其它发票不得入帐。据统计,2010年全县不符合财务规定单据涉及金额比前年下降了70%。在人权规范上,选人用人不再是“一言堂”,实施单位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建议人选的推荐,一般干部的交流、调整和奖惩,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由分管副职根据干部考核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再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办法,由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要报组织人事部门作出任免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实施“新任干部预备考察制”,明确预备期一年,期满组织部、纪委考核称职方可转正。把重大决策的立项,重大工程的发包,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公共物资的采购等列入“事权”范围,针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立规矩”,防止“一把手”违规干预。
三是建监管机制,使“一把手”行权不敢“有猫腻”。建立廉能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对全县机关各镇各部门130余名党政“一把手”动态廉情分析,今年以来,对县管干部实施勉谈话4人次,问责4人次,发监察建议书8份,36个职能部门165个“一把手”行政审批的项目,全部实行权力网上运行,纳入行政审批系统,实行电子监察。出台《定南县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等48种情形进行问责。建立新闻媒体联动监督机制,在电视台开设“政风行风热线”,全县所有“一把手”面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分期安排 48个部门的“一把手”走进直播室,接受公开监督。(江西省定南县纪委 袁世东 刘友金)